市工信局“七条”措施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0-03-06        信息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_ak     浏览次数:

近期,按照中、省及我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决策部署,市工信局制订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七条措施,指导各县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截至3月5日,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600户,复工率81.6%。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上来,及时跟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定信心,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做到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两手抓”“双胜利”。

二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订工作方案,做好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准备。加强疫情防护和安全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供应、复工人员排查、管理登记、监测、厂区、车间、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毒等工作,严防疫情发生、蔓延。同时,做好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正常生产。

三是统筹抓好复工复产。严格对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和安康市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5条措施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实际,低风险县区要全面复工复产。中风险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有序全面复工复产。

四是落实政策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坚决打羸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我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9条措施,梳理疫情期间中省市各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强化协调、跟踪落实,确保企业享受政策扶持到位。

五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对全市重点工业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实施动态监测。对在建项目,抓好施工组织,推动尽早竣工投产。对未能按计划开工或未达到建设进度要求的项目,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合理安排调整施工进度,全力以赴加快建设。同时,要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储备。

六是强化要素保障服务。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防护物资、用电用地、流动资金、环境保障等要素的协调力度,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市级部门包联帮扶重点企业和工信干部驻企联络员工作。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落实稳岗就业用工政策,帮助企业做好就近招工工作。

七是加强运行预测研判。建立疫情期间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机制,持续加强分析预警,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企业在防护物资、劳动用工、原料供应、物流运输、资金保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困难。对已复工企业,加快推进正常生产,达产达效。对未复工企业,“一企一策”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恢复生产措施。坚持企业复工复产日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情况。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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